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立法院长”党籍案二审宣判 王金平胜诉

2014年09月26日 1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湾“立法院长”党籍案二审宣判王金平胜诉
王金平。(台媒图)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院长”王金平确认国民党党籍存在案,一审获胜诉,国民党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上诉驳回,仍判王金平胜诉。全案仍可上诉。

  台湾特侦组去年9月6日发新闻稿指涉王金平及“法务部长”曾勇夫、“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替民进党大党鞭柯建铭司法关说(说情);国民党考纪会11日决议撤销王的党籍,并通知“中选会”注销王的不分区“立委”资格。

  王金平立即声请定“党籍存在”暂时状态假处分,获胜定谳暂保党籍;他同时提出“确认党员资格存在”民事诉讼。

  一审认为,国民党考纪会不是依“人民团体法”民主原则组成,不能取代会员大会执行除名权限,其撤销王的党籍决议不符“程序正义”而无效,判王胜诉。国民党提起上诉。

  高院开庭四次,双方针对王金平有无司法关说、普通法院对撤销党籍有无审查权、考纪会撤销党籍是否违法、处分有无制裁权滥用、“人团法”的民主原则定义为何等辩论。

  假处分是台湾司法上的一种临时保全措施,假处分的“假”,即“暂时”之意。正是这个假处分,让王金平暂时保住了“立法院长”的资格。

【编辑:杜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