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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柜设计不当伤人 台北101大楼被判赔68万

2014年10月10日 09:55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101大楼,遭陈姓承包商指控大楼专用的“垃圾柜”设计不当,导致他驾驶垃圾车倾倒垃圾时撞伤,陈诉请法院索赔。“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认定垃圾柜具危险性导致意外发生,101大楼须负过失责任,判决赔偿陈男68万多元(新台币,下同)确定。

  101大楼对此判决结果感到无奈,但表示尊重,大楼主管表示,当初垃圾柜是专业厂商制造,加上福诠是专业清运公司,所以完全没想到会发生垃圾柜伤人事件。事后已更换垃圾柜,对安全维护会更用心。

  判决指出,台北101大楼在2005年6月间与福诠公司签约,由其负责大楼的垃圾清运工作,公司总经理陈生福在同年9月9日上午,驾车拖运大楼的垃圾柜进入北投垃圾焚化场,却发生意外。

  陈表示,作业过程中,他将车斗中的垃圾清运柜升高、倾倒时,因垃圾柜太重,突然摔落储存坑,他所驾驶的拖车发生剧烈弹跳,致使他的下巴撞上方向盘,下颔骨多处骨折、下巴撕裂伤,经4次手术治疗,牙齿才能顺利咬合。

  他愤怒地指控,当初与101大楼签约后,就曾多次反应,垃圾清运柜的设计有问题,但大楼管理部的主管置之不理,拒绝加装“安全插销”,他受伤后向101大楼索赔1377万元。

  101大楼辩称,垃圾柜由知名建筑师设计,再委由专业厂商制造生产,安全性没有问题,事故是因垃圾承包商经验不足、操作不当举升过高所致,拒绝赔偿。

  法院函请中美公证行监定后,认定垃圾柜设计错误,安全性堪虑,但陈当日发现垃圾仅掉出一些不再掉落,仍继续将垃圾柜举升,致使意外发生,也须负一半的过失责任。

【编辑:朱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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