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辜仲谅涉红火案被发回更审 台湾高等法院将开庭

2014年10月10日 14: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涉红火案,台湾“最高法院”认定二审未说明如何计算犯罪所得逾亿元,案件发回更审。台湾高等法院订于14日首次开庭。

  辜仲谅等中信金高层主管等人,被控于2005年间买进兆丰金股权及大量连结兆丰金股票的结构债,并指示亲信在香港成立资本仅1美元的纸上“红火”公司,在“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信金收购兆丰金股权后,由“红火”赎回结构债,赚得逾10亿元(新台币,下同)价差。

  法院二审,依“银行法”特殊背信罪判处辜仲谅9年8月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1.5亿元。

  案件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今年8月中旬撤销原判决,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

  台湾“最高法院”指出,二审未厘清本案被害人到底是中信金控还是中信银行,也未交代如何计算出犯罪所得逾亿元。

  台湾“最高法院”指出,二审判决一方面认定中信金控被辜仲谅掏空,一方面却又指中信金控因此购入兆丰金控股票的成本减轻2.6亿元,前后相互矛盾。

  台湾高等法院日前收卷后,承办法官经阅卷,订于10月14日下午3时30分首次开庭。

【编辑:杜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