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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蛇头”勾结 组织越南人转道福建偷渡台湾

2014年12月19日 09:45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12月9日,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组织指挥平潭、福州公安边防支队通力协作,在平潭、福清两地同步行动,侦破一起越南人转道偷渡台湾案,抓获涉案人员31名,其中偷渡组织者、运送者4名(中国籍2人、越南籍2人),偷渡人员27名(均为越南籍,23男4女),查扣运送偷渡人员的车辆1辆、渔船1艘。

  据悉,这是今年我省现行抓获人数最多的一个偷渡团伙。

  两男子联系频繁

  策划组织偷渡台湾

  昨日,福建公安边防总队通报了侦破这起偷渡案的经过。

  6月初,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发现,53岁的平潭籍男子邱某,与越南、台湾等地联系频繁。

  经平潭公安边防支队进一步外围调查,一个由越南、平潭籍人员相勾结的组织偷渡团伙逐渐浮现,边防人员还掌握到该团伙正策划组织一批越南人经平潭沿海乘船偷渡台湾。

  因案情重大,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成立了专案组。没多久,越南籍男子黎某进入了专案组视线。现年33岁的黎某会说中文,之前曾在台湾待过一段时间,2013年因超期非法滞留台湾被遣送回越南,后因偷渡未遂再次被遣送回国。

  侦查员还了解到,邱某2012年也曾以探亲为名到过台湾,后因超期滞留被遣返,在台期间,邱某结识了不少越南人,其中就包括黎某。两人多次联系,策划组织一批越南籍人员转道平潭偷渡台湾。

  “蛇头”分工明确

  一方招人一方购船

  邱某和黎某经过一番商量,制定了详细的偷渡计划。按照两人的分工计划,黎某负责在越南招收偷渡人员,并将他们带到平潭、福清等地,寻找合适时间偷渡台湾;邱某则负责购买偷渡用的船只,并负责安排偷渡人员到福清、平潭后的食宿。

  6月至11月,黎某雇请了一名越南籍“马仔”黄某,先后在越南招收了27名偷渡人员,这批偷渡人员中23人为男性,4名女性,年龄最小的21岁,最大的46岁。

  黎某和邱某打算以“偷渡人员出资购船、自行驾船、抵岸弃船”的方式偷渡台湾,黎某在招收偷渡者时,特意选择了懂得驾船技术的阮某和范某。

  人员到位后,黎某向每名偷渡者收取了订金,于11月28日来到平潭,与邱某和杜某面谈实施偷渡的细节。杜某在福清有一部私人面的,主要负责运送前往福清、平潭等地的越南籍偷渡人员。

  11月29日,黎某和邱某等人前往福清市城头镇,以53000元的价格从当地渔民林某手中购得一艘用于偷渡的木质渔船。同时,邱某和杜某还分别在平潭和福清租了房给偷渡者使用。

  11月30日,黎某返回广西,邱某和杜某则着手为船只加油,购置棉被、食物置于出租房内,等待偷渡人员到来。

  边防官兵出击

  摧毁偷渡团伙

  不久,27名越南籍偷渡人员在组织者的安排下,持护照或边民证经广西友谊关口岸入境后,分批抵达福清、平潭。

  12月8日中午,第一批11名偷渡人员抵达福清市宏路镇,邱某和杜某将他们送至平潭出租房内等候偷渡。

  9日,第二批16名偷渡人员抵达福清,其中12人被邱某和杜某送到福清的出租屋。当天15时,邱某、杜某和黎某准备将另外4人送至平潭出租房,车辆行驶至平潭海峡大桥二线卡口时,专案组出击将邱某、杜某、黎某及偷渡人员抓获,平潭、福州公安边防支队同步收网,在平潭、福清抓获23名偷渡人员和一名组织者黄某,在平潭澳前镇查扣了涉案的船只和车辆,这起重大偷渡案告破。

  涉案偷渡人员均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500元的处罚,4名偷渡组织者被刑事拘留。

  据办案人员介绍,这些偷渡人员事先已联系好了在台湾的亲戚或朋友,一旦渔船抵达台湾桃园后,偷渡人员便弃船上岸,由在台亲友接应务工。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蛇头”和偷渡者

  被抓后悔莫及

  12月16日下午,记者在平潭看守所内见到了“蛇头”黎某和邱某,并在平潭拘留所见到了越南籍偷渡人员。

  黎某曾在台湾待过8年,其中非法滞留6年,2013年被遣送回越南。在台的前两年,他从事焊工工作,后来改做大理石加工,每月收入五六千元人民币,远超他在越南工作时的月收入。

  被遣送回国后,黎某一心想再回台湾打工,便通过朋友找到邱某,策划组织非法偷渡。

  黎某说,他和妻子也是在台湾打工时认识的,今年12月6日,他刚从越南出来,妻子就生了一个男孩,至今他还没亲眼见过孩子,家里人也不知道他被抓一事,现在他非常后悔。说着说着,黎某的泪水不停在眼眶里打转。

  另一名“蛇头”邱某被抓后显得相对平静。他称,当初黎某给他打电话,他以为对方是托自己买船,后来才意识到是偷渡,自己也想过要举报,但怕受到牵连就没举报。在这起偷渡案中,邱某主要赚取帮忙买船的差价,他声称,一趟下来,除去买船、买油、维修船只以及其他费用,大概能赚一万多元。

  据了解,邱某的两个儿子合伙经营一家渔具店,家庭条件还可以,孙女现在一岁多,孙子则刚满月。邱某表示,自己第一次干这个事情就被抓了,现在很痛苦很后悔。

  33岁的越南籍女子陈某,留下家中老人和孩子,跟着丈夫打算偷渡到台湾打工,夫妻俩把家里的房子抵押给银行,通过银行贷款筹集了偷渡费用,没想到刚到平潭就被抓了。

  这些偷渡人员中,有夫妻也有兄弟,因为家境困难,不少人都是通过贷款或借钱的方式筹足偷渡费。他们没有意识到,通过这种非法的途径出去,损失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可能连命都搭进去。

  (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丁际超)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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