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广告商后悔没到案就潜逃 遭通缉失女友
中新网1月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李姓广告商九年前遭倒债数百万又被告盗窃等罪,没到案就潜逃到大陆。他日前得知女友移情别恋,喝闷酒后和当地民众起冲突,被大陆警方逮捕。大陆警方查出他是台湾通缉犯,关进拘留所,台北市警方昨天将他押返。
警方将他解送归案时,发现他只是“侦”字案通缉,感叹说:“要是他当年配合侦办,也不用赔上夫人和宝贵青春。”
警方指出,通常会落跑的都是判刑确定必须入监执行的“执”字通缉犯,李姓男子(38岁)是侦查中未到案被通缉,侦查结果有可能不起诉、缓起诉,就算起诉也不一定会判有罪,有罪也不一定坐牢,李应该面对侦查才对。
警方调查,李姓男子原本在高雄地区经营广告广告牌、招牌,生意不错,九年前因经济不景气被人倒债数百万,还有人控告他偷拿架设招牌的铁条、建材,他当时气愤惊慌之余,连夜潜逃到江苏投靠台商友人。
他说,在大陆时每天担心受怕,早知道宁可直接返台面对司法。
【编辑:朱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