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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报:名嘴爆料 爱怎么骂就怎么骂?

2015年01月14日 10: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14日发表透视集文章说,媒体“爆料”,本言论自由立场,并无不妥;鲁迅当年以犀利之笔,揭露官场黑暗,受人赞美。鲁迅曾在他的一本书中自剖心迹:“我写这些文章就是要让他们不痛快,因为他们太痛快了。”可见,爆料,并不是一件绝对的坏事。

  然而,爆料,爆料,爆得有“料”,也就是要有证据;民主政治为了保障言论自由,“认为行为人有相当理由确信其为真实者,即不能以诽谤罪之刑责相縄。”美国有所谓“沙利文条款”,意谓需证明爆料者有“真实的恶意”。但“相当理由”与“真实的恶意”,仍需以事实为证,否则,形成我爱怎么骂就怎么骂,这不是狂徒恶霸行径吗?

  电视政论节目中,有些名嘴以“爆料”自许,但爆而无料,问其证据何在?便说:“我现在没有证据,将来一定会有……”那么,是否在没有证据下便可以一直骂下去?

  有说:“我说的话,是政府高层告诉我的,高层是谁,我不能说。”被问急了,便说:“是A告诉我的。”但A已去世很多年了。

  有名嘴指马英九是“顶新集团门神”,证据何在?答曰:“要马出来和我公开对质。”这是自抬身价。正因为此事不可能成真,名嘴就说得越大声,以显示其权威、不同凡响。

  电视台要收视率,名嘴要多拿通告费,故而这种节目、这种名嘴,还会存在。厌之者认为,名嘴乱骂已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被骂者应该提告,若如此,那正中他们下怀,因为,他们知名度会大大增高。

  文章最后说,唯今之计,只靠人民不看、不听,唾弃这种节目;一旦没有市场,他们自会闭嘴。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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