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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运女王”遭媒体设局援交 起诉壹周刊

2015年01月29日 10:24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

  据“中时电子报”1月28日报道 “太阳花女王”刘乔安不满《壹周刊》找自家女记者、狗仔队港籍男成员,分别乔装妈妈桑“小娴”、嫖客设局,本月15日与律师至台北地检署按铃申告《壹周刊》社长裴伟涉妨害名誉、妨害秘密等罪。北检已完成分案,指派检察官陈宗豪侦办,预计下月传唤刘乔安与《壹周刊》相关被告厘清案情。

  去年12月,《壹周刊》报道刘乔安是高档援交妹,开价一次10万元(新台币,下同),港男杀价到3万元。双方讨价还价因价码太高而交易破局后,刘还主动在房内脱掉红色迷你裙,换上牛仔短裤才离开。

  台网友:若你不是那样的人,谁设你的局

  刘乔安日前被曝光疑似援交视频,控告台媒设局,案件交由台北地检署侦办。因为此事,刘乔安曾“为养小孩下海”的往事也被揭出,形象大受影响。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被媒体捧红的“太阳花女王”,现在是栽在媒体上了。

  H.c. Wei:民主不能交易,但身体可以交易?

  不死乔院长2号:若你不是那样的人,谁设你的局。

  雄霸:捧红她的是苹果,毁了她的是壹周刊。两家同一个老板,呵呵,还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Chris:我觉得她不管是援交、说谎、拿孩子当挡箭牌,都不应该被偷拍,这是隐私嘛。

  Xiaolang Tsai:狗咬狗,两嘴毛。

  JohnMash:如果不是当时被捧到了一个“女王”的位置,现在反弹的声浪又怎么会那么大。想当公众人物,言行当然就要受到检验。

  (海峡导报记者 林静娴)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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