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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邻屋越界0.1平米索60万台币 法官判败诉

2015年02月03日 1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女子因邻屋越界0.1平米索60万台币法官判败诉
0.1平方米的面积大约只有一块地板瓷砖大小。图: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邱姓妇人因0.1平方米的土地被占,告屋主窃占罪败诉,她改打民事要求拆屋还地,或由屋主以60万元(新台币,下同)买下,结果法官判她败诉,屋主只需月付10元租金即可,5000元裁判费邱妇依比例要负担4000元。

  0.1m²的土地约一块瓷砖大小,约33厘米长宽的面积,坐落台南市永康区的郊区,依当地土地公告现值约值2300元,邱妇喊价60万是公告现值300多倍;屋主原有意以1万元买下,但多次协调不成。

  邱妇要求拆屋还地未果,只能每月收取10元的土地租金,单是付出的4000元诉讼费,就要收租33年4个月才能回本。她表示,不服一审判决会上诉。王姓屋主低调回应,都是邻居希望以和为贵。

  据了解,王姓屋主3年前建屋捆绑一楼钢筋时,垂直线出现误差,以致灌浆后有根柱子占用到邱妇土地0.1平方米。两年前邱妇欲出售土地申请鉴界,发现土地被占用,控告对方窃占并诉请拆屋还地。

  窃占部分,检察官调查后认为,任何仪器都会有误差,0.1m²是鉴界丈量中合理的误差值,认定王姓屋主没有窃占意图,处分不起诉。

  邱妇改要求拆屋还地或是给付土地租金,调解会数度调解不成。邱妇提起诉讼,法官开庭也劝和,希望以买卖方式和平收场,但邱妇要求60万元,王认为以公告现值计算仅2300元,愿以1万元购买。

  邱妇在庭上强调,并非为了钱,而是为了讨公道才打官司。法官因为0.1平方米的面积实在很小,除亲自到场勘查,并为了确定是否窃占,再次鉴界。

  鉴界结果确实占用邱妇土地,但法官认为,就公共利益、屋主受到的损害,以及邱妇取回土地后的预期利益来看,屋主受到的损害显然大于邱获得的利益,驳回拆屋还地请求。至于邱妇要求给付租金部分,法官依照公告现值、年息5%计算租金,判决每月租金10块钱。

【编辑:朱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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