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隐瞒离婚往事 “准新郎”登记前落跑免赔偿
中新网5月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姓男子与孙姓女子交往1年多,孙某怀孕,两人挑好婚纱,约好隔天去户政事务所登记,未料陈男落跑,事后指控孙女交往前隐瞒曾离婚事实,让他在父母反对下悔婚。孙女向陈男要求150万元(新台币)精神赔偿,法官虽同情她遭遇,但以她隐瞒离婚往事在先,仍有过失,驳回声请。
陈男辩称,与父母讨论婚事时提到女友曾离婚,遭强烈反对。事后又查到孙女与前夫曾公开宴客,很难相信两人婚后没有夫妻之实。
孙女未在交往前坦白,违反诚信在先,导致他父母反对结婚,才该负责。
【编辑:朱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