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馊水油案”一审 涉案公司董事长获刑20年

2015年07月24日 19: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台北7月24日电 台湾屏东地方法院24日就去年震惊全台的“馊水油(地沟油)案”进行宣判,强冠公司被罚款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强冠公司董事长叶文祥及副总经理戴启川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涉案的地下油行业者郭烈成被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5万元,其员工施闵毓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14年9月,屏东县爆发“馊水油”事件。台湾警方侦查发现,郭某等6人涉嫌在屏东、高雄等地以回收的“馊水油”等废油,混杂制成食用油、饲料贩售,知名厂商强冠公司向郭某采购上述劣质食用油,混制成“全统香猪油”贩售,受波及下游厂商近千家。“馊水油”甚至被销往香港和澳门,震惊海内外。

  据中央社报道,屏东地方法院合议庭24日以叶文祥及戴启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及加重诈欺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20年,其中5年可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法院方面还透露,“馊水油案”中,进威公司卖皮革油给饲料公司部分仍在审理中。(完)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