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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大陆对台胞诉求积极回应 保障其合法权益

2017年03月29日 10: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3月29日电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马晓光29日对“因犯罪在大陆受审的台湾居民依法适用缓刑实行社区矫正”一事作出回应,他表示,这是大陆方面对台胞诉求的积极回应,有利于保障台胞合法权益。

资料图 马晓光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杨可佳 摄
资料图 马晓光 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

  有记者提问,对于因犯罪在大陆受审的台湾居民依法适用缓刑实行社区矫正问题,大陆的有关部门发布了相关的意见。请发言人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

  马晓光称,2016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因犯罪在大陆受审的台湾居民依法适用缓刑实行社区矫正有关问题的意见》。结合涉台的案例实际,就因犯罪在大陆受审的台湾居民适用缓刑、进行社区矫正作出了特殊的安排。被判处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行社区矫正的台湾居民也可以参照适用该《意见》。这个《意见》的出台,是大陆方面对台胞诉求的积极回应,有利于保障台胞合法权益。如果想了解进一步情况,请向主管部门询问。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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