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台办回应李明哲案:打着“人权”幌子告“洋状”无济于事

2017年06月14日 17: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6月14日电 (郑巧 刘紫欣)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4日在北京强调,李明哲的案件是一起涉嫌犯罪的事件,不是所谓的“人权事件”。打着“人权”的幌子,对大陆依法办案横加干涉,甚至到外国告“洋状”,这都是无济于事的,也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当天举行,马晓光在答问时作以上表述。

资料图:马晓光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勤 摄
资料图:马晓光 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

  他又指,我们当然会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了解,国家安全机关对李明哲采取强制措施时,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告知他有权聘请律师,并根据本人的意愿,通过法律援助,为他安排了律师。

  台湾居民李明哲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于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机关依法逮捕。

  此外,会上还有记者提到,近日台湾行政机构秘书长陈美伶表示,台湾是毒品的受害方,而毒品大多数是由大陆进入台湾的。对此,马晓光表示,关于台湾的毒品来自何方他不了解,但要强调的是,大陆方面坚决打击毒品犯罪,包括涉及两岸的毒品犯罪,严惩毒品犯罪分子,在任何情况下都将采取有效措施,决不姑息。(完)

【编辑:王诗尧】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