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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军误射导弹案 射控士官长二审刑期改判

2018年06月07日 1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台海军误射导弹案射控士官长二审刑期改判
    图为遭雄三导弹误击的翔利升渔船。来源:台湾“中央社”资料照片。

  中新网6月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海军金江舰2016年发生操演误射雄三导弹案。高雄高分院今日宣判,依业务过失致死等罪,许博为、高嘉骏维持一审刑期;射控士官长陈铭修二审坦承犯行,刑期由2年改判1年9个月。

  全案高雄地检署侦结,依废弛职务、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金江舰上导弹中士高嘉骏、射控士官长陈铭修,以及兵器长许博为3人。高雄地方法院2017年9月30日审结宣判,依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判处许博为有期徒刑1年2个月、高嘉骏1年6个月、陈铭修2年。

  高雄地院审理时,认为导弹虽由高嘉骏发射,但陈铭修擅自离去未把导弹火线安全接头拔下,也未将作战模式改回训练模式,是造成导弹误射的元凶,且高嘉骏坦承犯行,因此对陈铭修从重量刑。

  全案上诉高雄高分院,7日审结宣判,合议庭依业务过失致死等罪,许博为1年2个月、高嘉骏1年6个月、陈铭修二审时坦承犯行,刑期由一审的2年改判1年9个月。全案可上诉。

  2016年7月1日,台湾海军金江舰在左营军港操演前进行雄三导弹系统检测时,在港内误射雄三导弹,误击在澎湖海域作业的高雄籍翔利升渔船,造成船长黄文忠死亡和3名船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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