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台办新批准五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已66家获批准

2018年12月26日 10: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2月26日电 在26日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马晓光透露,最近,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新批准5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之前,自2009年以来,国务院台办已在22个省(区市)批准设立了66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12月21日上午,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图片展在台湾大学农业陈列馆举行开幕式。此次展览由《两岸关系》杂志社和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共同主办。图为台北观众在参观图片展。<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叶小刚 摄
资料图: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图片展在台北举办。中新社发 叶小刚 摄

  马晓光表示,最近,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新批准5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分别是:四川宜宾李庄古镇、福建宁德古田临水宫、江苏昆山慧聚广场、北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和北京台湾会馆。新设的这些交流基地各具特色,既是当地重要的文化资产,同时也承载着两岸同胞共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传承。

  马晓光称,自2009年以来,国务院台办已先后在山东、湖北、福建等22个省(区市)批准设立了66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对于扩大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加上这次新批准的5家,交流基地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大陆欢迎广大台湾同胞到这些交流基地参观考察,开展交流合作。

【编辑:孟湘君】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