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幸媛:三次"江陈会"将先签订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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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幸媛:三次"江陈会"将先签订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2009年04月02日 10: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陆委会主委”赖幸媛透露,两岸第三次“江陈会”,双方将先签订“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稍后再依此协议,由双方主管机关洽谈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三项监理备忘录(MOU)。

  赖幸媛说,第三次“江陈会”预备性磋商,可望四月中在台湾举行。至于民众关切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赖幸媛首度松口说,如果大陆同意在三次“江陈会”和台湾初步交换意见,“陆委会”就会授权海基会与海协会对话。

  赖幸媛指出,金融合作是三次“江陈会”的主要议题之一,目前业务沟通相当顺利。原先规划金融相关议题,包括上述三个MOU,以及台币兑换人民币涉及的抛补与货币清算机制等,因为过于专业,技术层级高,加上不同产业有不同要求,双方研议后,决定由两会签署整体性的金融合作协议,将MOU的共通部分、货币兑换与其它金融合作事项,都纳入协议范围。

  至于两岸银行什么时候可以相互进入对方市场营业,“陆委会副主委”傅栋成说,在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中会有原则性规范,但细节还是交由主管机关稍后协商。

  针对定期航班议题,赖幸媛表示,协商重点主要在空运航班正常化,并协商航班、航点的增加,全面提升航空运输效率与服务质量。陆资来台方面,她透露,大陆方面计划组团来台湾考察相关产业,寻找可以投资的项目。

  赖幸媛强调,ECFA必须先取得岛内共识。双方何时可以展开沟通,要看各自准备情况而定。

  为争取中、南部民众对两岸协商,特别是签署ECFA的认同,“陆委会”下周起,排定下乡沟通行程,赖幸媛将直接和民众座谈,首场预定下周二在台中逢甲大学举行。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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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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