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涉背信案马志玲夫妇遭求刑10年徒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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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大涉背信案马志玲夫妇遭求刑10年徒刑
2009年04月03日 15: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3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元大京华证券购买元大投信股权疑涉背信案,台北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元大集团总裁马志玲、元大证券董事长杜丽庄夫妇分别被依违反证交法起诉,并具体求刑10年。

  其余被起诉的被告包括元大证金董事长张立秋、元大银行总经理陈麒漳、元大证债券部副总吴丽敏、前元京证公司董事林明义、元大证券债券部协理曾鸿展等5人。其中,张立秋、陈麒漳、吴丽敏、林明义4人均被求刑8年。

  元大金控发言人庄有德表示,集团将在收到起诉书后再正式对外回应,并将于下周对外发布重大讯息说明。

  “金管会”去年发现,元大投信投资连结美元利率的结构债,到2005年止共投资新台币上百亿元,但2004间美国调升联邦基本利率,基金净值大幅下滑,引发赎回风暴,元大投信所购买的结构债面临巨额跌价风险。

  “金管会”查出,元大证董事长杜丽庄及家族成员所掌有的腾达等投资公司,持有相当多的元大投信股权。杜丽庄在2005间透过元大证董事会决议,由元大证以每股57元买入腾达等公司持有的元大投信股权,获取约新台币6亿元利益,疑涉不法,将全案函送北检调查。

  不过,元大金控当时反驳,元大证向元大投信股东购买股份,是为了将投信纳入金控体系,与结构债处理无关,且当初处理结构债的结果,也符合主管机关指导原则。

  检方去年7月间曾大规模搜索元大集团,并分别传唤马志玲、杜丽庄等人说明,讯后谕令两人以2000万元、1000万元交保。检察官经过9个月的调查后侦查终结,并选在今天下午股市收盘后对外公告。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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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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