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幸媛:大陆配偶权益相关修正草案列为优先法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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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幸媛:大陆配偶权益相关修正草案列为优先法案
2009年03月06日 15: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6日电 台当局“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今天表示,已将与大陆配偶相关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列为优先法案,希望让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时间由8年缩减为6年。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上午号召百余名大陆配偶到“立法院”陈情,盼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排入议程。

  中午活动结束后,“陆委会”安排这群大陆配偶在办公大楼休息。赖幸媛特别前往致意,她一一和在场的大陆配偶握手,听取她们的意见与心声。

  赖幸媛说,她一直很关心这项议题,同样身为女性,将心比心,她也不希望别人以歧视、非人权的态度对待;大陆配偶嫁到台湾后,就应该是台湾媳妇、台湾女儿,都是新时代的台湾女性。

  对于陆配希望取得身份证的年限由修正草案中的6年再缩短为4年,赖幸媛说,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由现行8年缩短为4年,是“陆委会”努力的目标。但考虑现阶段台湾社会对陆配仍有根深柢固的印象,盼分阶段完成。

  赖幸媛表示,“陆委会”希望先完成身份证取得由8年缩短为6年“修法”,法案通过后,下阶段再推动缩减到4年,让可能碰到的阻力降低,她希望大陆配偶能体谅。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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