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明年将首度调整"双减税" 料520万家庭受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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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明年将首度调整"双减税" 料520万家庭受惠
2009年11月02日 1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日电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湾明年个人所得税率及课税级距将首度出现同步调整的“双减税效应”,预估减税利益达300亿元(新台币,下同),520万个家庭受惠。适用税率30%以下的中产阶级降税利益最大,净所得50万元以下的家庭减税31%最多。

  台“立法院”今年4月“修法”,将课税级距随物价指数涨幅调整的门坎,自10%降为3%。财政部门估计,从2008年调整课税级距以来,至2010年时累计物价涨幅可能将超过3%,2010年度综所税课税级距有机会再上调。

  此外,明年起,21%以下的三级税率将各调降1%,明年将首次出现税率与级距双调的大减税现象,并创下连续5年、所得税年年降税的纪录。2009年个人免税额与标准、薪资、身障扣除额,将分别调高3000元到7500元,明年5月报税即可享受;2010年级距与税率的双减税效应,则是2011年5月报税时实现。

  台当局“财政部”指出,2010年是非常特别的减税年,除综所税的三级税率调降,适用第一级课税级距的所得净额,也由41万元上调为50万元,减税利益扩大。

  财政部门也初步决定,2010年时只要物价涨幅累计逾3%,不仅第一级距起征额调升,税率12%以上的四个课税级距,也将随物价上涨而获得降税好处,形成“家家都减税”。加上四课税级距都调整,估计降税利益将提高到300亿元。本周四“主计处”将公布10月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是明年是否降税的关键数据。

  台“赋税署”与“法规会”原本对税率12%以上级距,应否再配合物价涨幅调整而意见分歧,“财政部长”李述德表示,虽然调整级距会释放更多减税利益,但“依法该给人民的减税利益,就不应该计较”,“财政部”已倾向以2008年度为调整基期,配合物价涨幅达3%规定,2010年再调整课税级距。

  依推算,2010年课税级距按3%涨幅调整,税率12%到40%的四级税率起征额都会拉高。以最高税率40%为例,原净所得逾409万元需按40%税率课税,推算调整后净所得达421万元以上者,才要缴40%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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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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