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增订"禁奢条款" 民众检举奢华欠税户奖金百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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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增订"禁奢条款" 民众检举奢华欠税户奖金百万
2009年11月06日 1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6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前太电董事长孙道存欠税三亿多元(新台币,下同),却仍大肆血拼购买精品,过着优渥生活,引发舆论批评。台当局“法务部”增订禁奢条款,已获“行政院”通过。“法务部常务次长”吴陈镮表示所谓“禁奢条款”是指欠税款人欠缴税款达一定金额,财产不足清偿,但生活又超过“一般人通常程度”者,行政执行机关得禁止其做特定消费或投资。

  为杜绝义务人积欠巨额税款或罚缓不缴,却过着奢华生活的侥幸心态与不合理现象,台当局已参考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的规定,拟定禁奢条款,明定义务人欠缴税款或罚缓等各类公法上金钱给付达一定金额,已发现财产不足又不足清偿所负义务,生活又超过一般人通常程度时,行政执行处得核发禁止命令,禁止作特定消费及投资行为。

  如果义务人违反禁止命令,经行政执行处命其缴纳部分欠款,或命其报告财产状况,义务人一旦不配合,行政执行处就能向法院声请管收。

  报告财产他不报告,或者他不缴纳,这时候可以是他为故意不履行义务,可以限制义务人住居或声请法院管收,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欠税的义务人过着奢华的生活,符合民众法律感情。

  另外“法律事务司行政执行官”钟志正表示为鼓励民众踊跃检举欠税大户可能隐匿财产,只要提出检举,检举奖金最高一百万。

  他表示,“执行署”会有一个对外的公告,个案如果经过公告,一般人民发现义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经过检举,经执行处调查确实属实,可以领取检举奖金一百万,检举包括两个部分,如果“执行处”有向法院裁定拘提,义务人到处逃匿,可以检举义务人的行踪这是一种,另外一种则是奖励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义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有可能隐藏在某些角落,如果民众有具体检举他在哪里有财产,就可获得检举奖金也算是帮执行公权力。

  至于禁奢条款内的禁止命令内容则是包含购买、租赁或使用一定金额以上的商品或服务;禁止搭乘特定的交通工具;禁止特定的投资;禁止于特定的高消费场所消费;禁止赠与或借贷他人一定金额以上财物;禁止每月生活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等。法务部的禁奢条款出炉,就是要让欠税大户挥别昔日豪奢生活,尽快还钱,让公库财源增加,不仅真正落实公权力,也让欠税大户回归简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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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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