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拟大幅放宽大陆专业人士来台停留期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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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当局拟大幅放宽大陆专业人士来台停留期限
2009年06月15日 14: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5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配合陆资来台与大陆人士来台投资不动产的政策开放,台当局“内政部”15日上午召开项目会议,决定修改相关许可办法,大幅放宽大陆专业人士来台停留期限。

  大陆人士来台投资岛内不动产,只要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状,来台次数将不予限制,在台停留时间则以每年总天数不超过4个月为限。

  另外,陆企来台投资部分,同样只要取得“经济部”的投资许可,陆企高阶经理人在台停留期间,将大幅放宽至1年,其年满18岁的子女,也可提出来台就学申请。相关办法修改,还需报“行政院”核定。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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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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