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会宣布"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二次协商事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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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基会宣布"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二次协商事宜
2010年03月29日 12: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台北3月29日电(记者 耿军 闫晓虹)台湾海基会宣布:3月31日在台北举行“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第二次协商。

  台湾海基会于29日上午宣布:有关“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经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联系确认,订于本(3)月31日及4月1日在台北举行第二次正式协商,大陆方面由海协会理事、专家等相关经济主管部门人员组成协商团队将于3月30日前分批抵台。

  据海基会介绍,台湾方面协商代表团由“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局长黄志鹏带队,成员包括:“陆委会”经济处处长李丽珍、法政处处长吴美红及金管会、贸易局、工业局、“陆委会”与海基会等相关机关之业务同仁。

  海基会表示,本次协商双方将就货品早期收获计划、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协议文本主要内容及未来协商工作安排等进行实质意见交换。

  海基会还通知:“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第二次协商在大台北地区举行,基于前期作业考量,该会将于30日午后简讯告知会场地点及采访相关安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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