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孩模仿影片床戏情节 企图轮奸邻家4岁女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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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男孩模仿影片床戏情节 企图轮奸邻家4岁女童
2009年07月23日 14: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宜兰一名少年与邻居家男童,去年暑假在家模仿影片床戏情节,把来家里玩的四岁女童当实验品企图轮奸,不顾女童喊痛抵抗,弄裂女童私处。女童就医虽仍为完璧,但精神受创还在治疗,女童母亲则为此罹患忧郁症,法院判少年与男童的父亲要与儿子共同赔偿六十万元,全案确定。

  有样学样

  带头的简姓少年闯祸时才十二岁,与七岁的小跟班张姓男童是邻居,两人都有智能障碍,少年另有过动等病症。两人涉犯加重强制性交未遂罪,因“刑法”规定未满十四岁者犯罪不罚,被少年法庭法官各处以保护管束、训诫外加假日生活辅导。

  初中生招七岁伴犯案

  去年八月七日,就读初中二年级的简姓少年找小学二年级的张童到家里看影片,住隔壁的女童刚好吃完午饭来玩耍,两男被床戏情节撩起好奇心,将女童压在客厅地板模仿影片动作磨蹭,导致女童下体裂伤两公分,流血哭着回家。至于少年与男童是否趁暑假家中没大人陪伴,偷看锁码频道或色情片影带而有样学样,双方律师均拒绝透露。

  受害女童的父亲,非常心疼掌上明珠身心受创,更担忧女儿终身难以摆脱阴影,向少年与男童的父亲连带索赔共一百万元。女童母亲则泣诉女儿惊吓过度,出现急性压力反应,仍须持续就医。

  简姓少年的父亲,难过表示已经很注意照顾儿子起居,十分歉疚儿子闯祸,愿和张童父亲共付十五万元弥补女童。张童父亲打零工,表示连一万元都付不起,强调儿子还小,根本没性行为能力,就算弄伤女童,比例也应该很少。

  少年与男童的律师辩称,两人不懂自己在做什么,甚至没有性行为能力,法官则认为少年与男童均承认女童当时有反抗,已具有识别能力,但斟酌年幼懵懂,且家长不断表示愿意和解,仅判赔六十万元。

  已有辨别是非能力

  本案少年与男童供称性侵女童未遂时,已有辨别是非对错的能力,家长因此要负担连带赔偿的责任,即使家长举证已尽力监督仍不免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状况,顶多免除自身责任,小孩还是会被判赔。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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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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