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有妇之夫提分手 台一女子恐吓取财获判1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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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甘有妇之夫提分手 台一女子恐吓取财获判1年
2009年08月11日 15: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1名已婚卢姓男子和29岁的陈姓女子交往,卢某向女方提分手,陈姓女子不甘心先用药物迷昏卢姓男子,脱光他的衣物,之后打电话及传简讯恐吓取财,遭法院判处1年有期徒刑。

  已婚的卢姓男子和29岁的陈姓女子在去年交往,后来卢姓男子向陈姓女子提出分手要求,陈女心有不甘,去年11月初向卢姓男子佯称要清偿欠款,2人相约在汽车旅馆内会面。

  判决书中指出,陈姓女子利用卢姓男子不注意的机会,在饮料和啤酒中放入含有苯重氮基盐类的药物,卢姓男子喝下后药效发作,造成镇静剂、安眠药中毒,在旅馆内昏睡。

  陈姓女子利用卢姓男子昏睡机会脱光他的衣物,剥夺卢姓男子的行动自由,卢姓男子苏醒后离开旅馆,事后被告还拨打电话及简讯,恐吓对方握有在旅馆录的性爱光盘,如果不以金钱解决,将把光盘寄给他的配偶。

  卢姓男子心生畏惧,在今年1月、2月以汇款和刷卡购买金饰折现金等方式,交付陈姓女子共11.9万元;事后陈姓女子遭检方依妨害自由、恐吓取财等罪嫌起诉。

  法官认为,被告素行欠佳,所犯已侵害他人身心自由,不过陈姓女子在法院审理时坦白认错,卢姓男子也当庭表明不再追究,依恐吓取财、剥夺人之行动自由等罪嫌,判处有期徒刑1年。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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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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