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提醒民众捐款赈灾前先确认劝募团体合法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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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当局提醒民众捐款赈灾前先确认劝募团体合法性
2009年08月12日 16: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2日电 “莫拉克”台风给台湾造成严重灾情,台内政部门今天提醒民众,捐助财物前应辨识劝募团体合法性,确认是否有向内政部门或市府申请劝募许可文号。

  据“中央社”报道,台“内政部”下午发布新闻稿表示,民间相关团体及单位,若要发挥人道精神发起救援劝募活动,应依“公益劝募条例”规定,事先备齐相关申请表件,向劝募活动所在地的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许可;若劝募活动跨越直辖市或县(市)者,可向“内政部”申请许可。

  “内政部”希望民间团体发起重大灾害劝募活动时,须公开、透明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并开立收据给捐款人,依指定用途使用及定期公开征信,以符信息公开及接受民众监督。

  “内政部”也提醒民众,捐助财物前应辨识劝募团体的合法性,确认是否有向“内政部”或直辖市、县(市)府申请劝募许可文号,了解劝募用途,及捐款后索取收据。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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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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