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劳委会”:员工请新流感照顾假雇主不得拒绝——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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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劳委会”:员工请新流感照顾假雇主不得拒绝
2009年08月27日 13: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2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劳委会”今天指出,若要照顾因H1N1新型流感停课的子女或生病家属,在5人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的受雇者可请家庭照顾假,全年最多7天,雇主不得拒绝,但比照事假,可不给薪。

  不过,公务人员请家庭照顾假照样给薪,劳工请家庭照顾假可不给薪,公私部门的请假待遇大不同,让劳工团体质疑不公平。

  “劳委会”官员则说明,公务员和劳工可请家庭照顾假都是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但家庭照顾假的薪资计算仍要回归既有事假规定。

  官员提醒,劳工请家庭照顾假,雇主不得拒绝,也不得视为缺勤影响全勤奖金、考绩或做出其它不利处分。

  至于因新流感请家庭照顾假是否启动政府补贴薪资机制,官员表示,薪资补贴必须有特别条例立法授权,将视“行政院”政策评估。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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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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