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妇人因隐形眼镜没摘不适就医 医生点药后失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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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妇人因隐形眼镜没摘不适就医 医生点药后失明
2009年10月30日 15: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30日电 宜兰县蓝姓妇人忘了取出隐形眼镜就睡觉,第二天双眼干涩疼痛,求诊请医师蔡仰中拿下隐形眼镜,但蔡只撑开蓝妇眼睛检查说是结膜炎;蓝妇回家后眼睛剧痛,再就医,角膜已严重溃伤,双眼都丧失视力。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高等法院认为,蔡仰中构成医疗疏失,昨天依业务过失重伤害罪,判刑10月减为5月,需要缴纳罚金。

  对于判决结果,该妇女家人直呼“判太轻!”他们说,蓝妇从事美发业,因眼疾就医,竟然失明无法再工作,家中有幼子,只能靠丈夫打零工维生。事发至今,蔡仰中没有道歉、赔偿,这样的判决对当事人情何以堪。

  蔡仰中说,卫生部门、台大医院及眼科医学会做了四次鉴定,都认定他没过失,判决结果竟有罪,将研究提上诉。

  事情发生在四年前,法院认为,蔡仰中没有仔细听蓝妇的说词,用手撑开蓝妇双眼,判断蓝妇是急性结膜炎,点眼药水后,告诉蓝妇“已经处理好了”,要她第二天回诊。

  蓝妇以为医师将她的隐形眼镜拿出来,但到了晚上,双眼剧痛,前往其它医院就诊,医生才以镊夹将蓝妇隐形眼镜取出,但因隐形眼镜在眼内过久,致眼角膜水肿、感染。

  蓝妇后来转诊台大医院,因角膜溃伤严重,双眼视力丧失,无法治疗,必须做角膜移植手术。

  蔡仰中辩称,蓝妇求诊时没有说隐形眼镜未取出,只说眼睛痛,法官不采信。判决指出,蓝妇不可能隐瞒自己的隐形眼镜未取出而延误治疗时机,蔡仰中未及时处置,构成医疗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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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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