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 两年多来,台湾有上万件向法院申请姓氏变更的案件,理由五花八门。甚至有人因为从父姓“房”,从小被同学戏称是“房事的房”,心中觉得不快,加上父母离异,与父亲久无往来,要求更改姓氏。
台湾《联合报》报道,2007年5月,台湾有关部门修改有关姓氏的规定,将原本从父姓,改为父母书面约定子女姓氏;子女在未成年前,得由父母约定变更从父或从母姓,成年后,经父母书面同意可变更为从父或从母姓。
根据台“内政部”资料,两年多来,申请变更姓氏的案件未增反减,但仍有上万件。其中一千多件进入法院要求法官裁定。
申请变更姓氏的理由千奇百怪。有七十几岁的老翁以他身体、事业遭遇不顺,次子服刑、小儿子罹患绝症、女儿近五十岁未婚等,认为这是因为他当年从母姓的不利影响,求神问卜后必须认祖归宗,于是向法院申请改回从父姓。
还有一位民众的父母是未婚生子,出生时登记从母姓,后来父亲为免麻烦也未变更他的姓氏,直到父亲临终前交代他要认祖归宗,原本因为工作忙忘了去户政机关变理,后来梦到亡父提醒他延续家族香火,让他决心改回父姓。
姓氏的发音或意义也成为民众变更姓氏的理由,有人以喜好书墨为由申请姓“黑”。另外,父母离异后,跟着母亲长大成人,认为生父不闻不问或与生父毫无感情,原本从父姓而声请改从母姓的案例也不少。有多件是母亲改嫁,儿子和继父感情不错,到了适婚年龄,不愿喜帖上一家人出现三种不同姓氏,向法院申请变更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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