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利部门官员接受厂商花酒招待被判刑9年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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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水利部门官员接受厂商花酒招待被判刑9年半
2009年12月24日 1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前“经济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长许哲彦,在办理外包工程监督事务时,收受承揽工程厂商招待喝花酒等不正利益,遭台中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全案可上诉。

  台中地方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许哲彦担任第三河川局长时,于2007年与去年间,负责办理“大甲溪砂石运输便道工程第三标”及“头汴坑一江桥上游崩塌段减灾工程”的发包与监督工作,这2项工程都由川顺公司得标。

  施工期间,许哲彦与工程事务组副组长叶亦匡、工程事务组科长林荣绍,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川顺公司人员给付前往有女陪侍的酒店饮宴(喝花酒),以及接受性招待等不正利益。

  川顺公司承揽的工程曾经变更设计及遭遇圣帕台风损害,第三河川局都同意川顺公司变更施工方法,并通过台风灾害损失的查验与请款,让川顺公司不致蒙受损失。法院认为,河川局的做法都在合法范围内,只是给予川顺公司便利,并不违法。

  承审法官认定许哲彦3人利用职务机会收受不正利益,严重破坏“政府”信誉,犯后又未见悔悟,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对许哲彦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叶亦匡判刑7年2个月,林荣绍判刑7年10个月。3人都被宣告褫夺公权,期间4至6年不等。

  许哲彦则辩称,与川顺公司人员时常打牌,赢钱的人都会抽出部分金钱充当吃饭娱乐的基金,前往唱歌餐饮的费用都由基金支付,并无收受不正利益的情事。但他对于与承揽工程厂商人员前往唱歌饮宴的行为,坦承是个人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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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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