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8日电 同一个案件被判两次刑?因为警察、检察官、法官一连串乌龙,真的就发生了。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吸食安毒的涉嫌人谢志祥,由于警检连续疏忽,被查获一次吸毒,竟然分成两个案送办及起诉,而两位法官也分别判了一次刑,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创下一案两判的司法纪录。
该案经“非常上诉”,台“最高法院”日前判决撤销后一次判决。
花莲县警员2007年7月搜索谢志祥花莲市住处,查获安非他命残渣袋一包;谢被带回警局制作笔录,并采尿送验,当晚将全案的刑事报告书移送花莲地检署侦办。
警分局后来收到慈济大学滥用药物检验中心的验尿报告,即将检验报告补送地检署,却再次打印谢志祥的笔录,与检验结果复印件一并移送花莲地检署;花检认为另外案,分给另一位检察官侦办,两案分别被起诉移审法院。
花莲地方法院审理时,前案起诉的承审法官都开庭传唤谢志祥出庭,谢承认吸食安毒;检察官当庭具体求刑六个月,谢也接受,法官因而作成判决,得易科罚金,并定谳执行。
后案因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承审法官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谢志祥吸毒,未经传讯谢即判决谢六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因谢没上诉而定谳。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