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山寨” 台湾有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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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制“山寨” 台湾有招
2010年05月14日 10:30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山寨风”刮进台岛,有人“顺风”获利。但是,在“山寨经济”维持制造业荣景的背后,“山寨们”比拼的不是谁更优秀,而是谁更会抄袭、谁敢挑战质量的底线、谁利润低;缺乏沉淀与修葺,最终将形成恶性循环;常常是一个“山寨”玩完了,就再瞄准下一个消费标的;我们不禁要问:“山寨”来了,创意何价?

  不保护知识产权,部分人士会获得短期利益,但是,长此以往,还有谁会去研发与创新呢?面对“山寨”,岛内文创业者如何应对,台湾的政府部门又如何救扶,或许,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不断创新打趴“山寨”

  作为台湾文创产业的代表,法蓝瓷集团的产品曾经多次在国际上获得创意类大奖。然而,知名度越高,被“山寨”的几率也越高。

  2006年,法蓝瓷公司在广交会上,首次发现有展品仿冒甚至完全剽窃了法蓝瓷的外观设计,更在享有“千年瓷都”称号的景德镇市场上,发现了仿冒的法蓝瓷产品,赝品价格仅为真品的十分之一。

  对涉嫌违法的 “山寨者”,法蓝瓷公司多次不遗余力借助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名誉到底,通过诉讼,维护了自身名誉。法蓝瓷相关负责人说,杜绝仿冒的根本对策,还是要坚持不断创新技术,“否则,在大陆这个广阔的市场上,很难站住脚”。

  同法蓝瓷一样,正因为看到知识产权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许多台湾的大企业,也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激励研发措施,用创新对付“山寨”。以宏鸉电脑公司为例,该公司设立了专利室、商标室,分别负责该集团及其下属各企业专利、商标方面的开发、申请、转化、转让、保护等工作。如集团要申请一项专利,则必须经过提出构想、讨论是否具有专利性、撰写专利说明书、提出申请几个步骤才能完成。对于提出构想的人给予2000至10000元新台币的奖励;专利授权后,再给更高的奖励。台湾钢铁公司、联华电子公司也有此种制度。

  知识产权法院解纠纷

  除了企业外,台湾政府部门对文创产业的保护,亦行之有年。台湾目前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公平竞争法”等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令条文。

  台湾法律问题专家陈天龙指出,台湾因为对外贸易交流十分频繁,因此就文创产业、知识产权这一块来说,是融合各地方优势的综合体,也由于具有多元化的优势,让台湾的文创产业有了欣欣向荣的基础。

  据陈天龙介绍,台湾知识产权保护在制度上是行政与司法“双轨并行”。准不准专利(商标)是在于审查机关,但实际上侵不侵权的认定则是由法院来判定。

  这涉及法官是否能真正了解专业技术的内容,并作出一个合理而正确的判决。因此,在2008年7月1日,台湾成立了“智慧财产(知识产权)法院”来专门审理这类侵权案件,这些办案法官素质高,且熟悉专利及商标的事务,能应对各类案件。

  民间组织协助打击侵权

  此外,台湾还有许多从事知识产权开发、知识产权法律研究的民间组织,如财团法人亚太智慧财产权基金会、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民间组织,他们从事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的研究工作,为官方和企业提供各种知识产权方面的协助。

  台湾的教学科研机构对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也非常重视。如台湾交通大学在台湾地区率先成立了科技法律研究所,在理工科大学毕业生中招收知识产权研究生,进行知识产权法令条文的研究。

  该研究所还在台湾地区的检察官、公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中,招收学生攻读知识产权法律学位或者进行期限不同的培训。

  海峡导报记者 许巧娜 张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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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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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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