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配偶在台居留放宽 依亲数额将不再设限——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大陆配偶在台居留放宽 依亲数额将不再设限
2009年08月13日 11: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行政负责人刘兆玄昨天核定大陆配偶在台定居年限的配套办法及施行日期,预定14日起受理陆配申请,现行每年陆配依亲数额的限制为12000人,修正后将不再设限。

  大陆配偶继承台湾遗产的规定也放宽。根据“大陆地区人民继承被继承人在台湾地区之遗产管理办法”修正条文,大陆配偶要继承台湾人身后留下的遗产,不但可以亲自赴台领取,金额也不再限制最高200万元新台币。此条文等当局公告后即生效。

  台湾立法机构6月13日三读通过的“两岸人民条例修正案”,陆配在台定居的申请年限由8年缩短为6年,刘兆玄昨天所核定的配套子法,包括废止“大陆人民来台工作许可办法”,未来陆配只要入境通过面谈,进入依亲居留阶段,无须申请也不必等待即可在台工作。据了解,目前在台团聚阶段无工作权的陆配有32000多人,修法后开放工作人数约5万人。

  另外,未来陆配前婚生未成年子女也能申请来台探亲居留及定居。

  台官方表示,8月14日起即可受理陆配的申请,包括申请依亲居留、长期居留及定居等。据了解,由于这次修法现行两年团聚期已取消,可申请及有意申请的陆配达7、8万人,官员说,过去在台团聚期间,将可转换并计居留期,提早取得身份证。

【编辑:魏恒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