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门将不采认大陆高校下设独立学院学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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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教育部门将不采认大陆高校下设独立学院学历
2009年09月21日 1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教育主管部门拟定“大陆学历采认办法”草案曝光,除医学、高中以下师资培育等相关科系不采认,未同时取得学历及学位“双证”者,及大学下设独立学院的学历都不采认。

  台湾高教主管何卓飞强调,这项办法还在草案阶段,如是否不溯及既往等“上位政策”,必须等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三法修正通过后,参酌各界在公听会的建议,才能做最后确认。

  据指出,不采认独立学院授予的学历,主要是因大陆近年兴起的独立学院多属民办,质量良莠不齐,查证的困难度也高。

  根据岛内专家小组规划,开放初期只采认大陆“九八五工程”的顶尖大学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学历,扣掉其中两所军事及师范院校,共三十六所大学。但即使在认可名册内的大学,也不采认其独立学院的学历。

  台当局高层目前采认大陆学历的方向是“不溯及既往”;但教育主管部门的草案则为政策一旦转向预留空间,如同意溯及既往,则办法公布前取得学历者,可经台教育主管部门或委托学术机构主办的学力甄试,来取得同等学力证明。

  至于在采认办法通过后,取得认可名册内大学学历者要申请采认,需大陆地区公证处认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历年成绩证明、台湾身份证及出入境证明书,硕博士还须提出学位论文。

  在岛内昨天主办的“大陆学历与陆生来台论坛”中,有接受大陆地区交换学生经验的义守大学校长傅胜利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在开放陆生来台前,与大陆签订类似ECFA的协议,以规范陆生来台后究竟是比照台湾或是外籍生,如可否成立社团、担任社团负责人等。

  会中还有不少学者建议,将开放陆生来台政策与大陆学历采认脱勾,可先开放陆生来台,但采认学历涉及是否同意其参加公务人员及专业考试等争议,最好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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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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