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续 台"监委"二度弹劾马英九幕僚未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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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费案续 台"监委"二度弹劾马英九幕僚未过
2009年07月07日 0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7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马英九任台北市长时的前后办公室主任廖鲤和郑安国,涉及市长特别费案,“监委”日前对廖、郑两人提案弹劾,台当局“监察院”审查时遭否决,“监委”再度提案弹劾,审查依旧未过关。

  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由“监委”高凤仙主查,“监委”陈永祥协查。6月12日“监委”首度提案弹劾廖鲤及郑安国,分别以5比5,3比7遭否决;6日二度提案弹劾,“监院”审查会均以3比9否决;依规定二次弹劾不成立,即不得再提。

  对于二次弹劾案未过且票数更加悬殊,高凤仙坦言“很失望”,她说,有人认为特别费案是历史共业,但这“见仁见智”,而且廖鲤后来被检方依伪造文书罪处分缓起诉,从缓起诉书中可以看出有明确的行政疏失。

  陈永祥说,经调查发现,廖鲤从市长特别费中,每月以工作奖金的名义借支新台币5万元当周转金,但事后并未补足发票核销,时间长达1、2年,支用金额达百余万元。

  陈永祥指出,有些“监委”认为特别费案是历史共业,但“这也是从廖鲤开始,前市长任内并没有这样做”;另外,幕僚以大额假发票取代小额发票报销特别费,前后金额也有百余万元,身为办公室主任的廖鲤及接任者郑安国,都负有督导的责任。

  陈永祥表示,“监院”调查认为马英九并不知道此事,而廖、郑涉有行政疏失,对台北市及时任市长的马英九声誉影响很大。他说,此案事证很清楚,只是“一碰到政治,就不清楚了”。

  高凤仙说,弹劾未成,此案调查报告送“监察院”内政委员会通过后,仍将公布,届时她将详述看法意见。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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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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