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讯:扁案下午宣判 合议庭同意扁不必到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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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讯:扁案下午宣判 合议庭同意扁不必到庭
2009年09月11日 11: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11日电 陈水扁家族弊案今天下午4点宣判,陈水扁已经放话不会到庭聆听宣判,但是合议庭仍要确认陈水扁放弃权利的意愿,上午最新消息是,合议庭尊重被告意愿,同意陈水扁可以不必到庭。

  据台湾TVBS 报道,台北地院庭长黄俊明对外表示,“被告陈水扁是在昨天说他今天不想来听判,大概是在下午4点多法院收到他的陈报状,合议庭今天评议出来,基于诉讼法规定,宣判的时候被告可以不到场,但是以往假设是在押的被告,因为听判也是他的权利,法院都会把被告提到法院听判,假设被告表明不想听判,合议庭都很尊重他们的主张,合议庭决定,下午4点的宣判,不会提被告陈先生到法庭来。”

  黄俊明说,因为今天没有提讯被告,合议庭要不要延押还不晓得,因为第一还没有宣判,要不要延押当然就看合议庭他判的结果,再来决定要不要延押,原来羁押的效力是到25日。

  一般来说,重大的宣判,被告通常都会到场听判,不过陈水扁已经先表明不想听判,因此合议庭也尊重被告,确定陈水扁今天不会到庭聆听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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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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