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伪证案二审无人获缓刑 五名被告全上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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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扁家伪证案二审无人获缓刑 五名被告全上诉
2010年02月24日 08: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扁家伪证案二审宣判时,陈水扁夫人吴淑珍与子女、女婿及前台北101董座陈敏熏等被告均未获缓刑,5人已于22日透过律师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也表示,已收到5人上诉状。

  吴淑珍与子女遭控伪证案,台湾高院2月3日二审宣判,吴淑珍被判刑9个月,陈致中和陈幸妤、赵建铭夫妇均判3个月;陈敏熏则被判8个月,无人获缓刑。

  吴淑珍、陈幸妤与赵建铭委任律师林志忠表示,已于前天提上诉;陈致中委任律师也表示,已向高院声明上诉,上诉理由将于事后补齐。至于陈敏熏,也透过律师提出上诉。

  高院表示,已收到5人的上诉,将汇整相关卷证后,再送至“最高法院”。

  全案源起于“查黑中心”2006年间侦办“国务费”案,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消费发票后不实核销,传唤3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3人向检方虚伪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照吴淑珍的指示证述。

  陈敏熏则是2008年在特侦组侦办扁案时证称,去过官邸向吴淑珍争取大华证券董事长职位,但去年4月陈敏熏到法院作证,却翻供说从未向吴淑珍提及大华董座一事,证词明显与侦查笔录不符。扁家4人与陈敏熏去年7月遭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日一审判刑吴淑珍1年,陈致中和赵建铭、陈幸妤均判6个月,陈敏熏被判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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