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界木蔡铭哲坦承收贿行贿 有望求处最轻之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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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界木蔡铭哲坦承收贿行贿 有望求处最轻之刑
2009年01月19日 17: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涉及相关4大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开庭审理,下午传唤扁家友人蔡铭哲、前科管局长李界木,两人分别坦承行贿和收贿,但李界木对起诉书中部分事实记载有意见。

  在审判长蔡守训询问李界木是否认罪时,李界木表示,他坦承收了蔡铭哲的新台币3000万元,但是对于起诉书的部分事实记载,与事实有所出入,他委请律师以书状方式提出说明。

  至于那些记载与事实有所出入?李界木与他的委任律师吴振东都不愿意说明,吴振东表示,竹科龙潭购地案处理过程中,起诉书部分记载与事实有所出入,“以后开庭就会知道”。

  在蔡铭哲部分,不论是竹科龙潭购地案或是南港展览馆案,他都坦承。不过,他表示,在南港展览馆案他没有收贿,所以也没有缴回犯罪所得的问题。

  检察官林怡君表示,起诉书中的确漏列蔡铭哲在洗钱案也适用“证人保护法”规定;她还说,如果李界木与蔡铭哲在审理期间配合调查、坦承犯罪,检察官也将求处最轻之刑。

  庭讯仅经40分钟即结束,原本预定传唤前力麒建设董事长郭铨庆,合议庭上周通知改到农历年后的2月5日再行传唤。本案蔡铭哲与李界木部分候核办,将等律师阅卷完毕后,合议庭另行通知时间再度开庭。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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