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漏报珠宝将被罚款 最高裁罚金额可达30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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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淑珍漏报珠宝将被罚款 最高裁罚金额可达30万
2009年01月20日 11: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吴淑珍二○○六年漏报珠宝等财产,台当局“监院”今讨论是否开罚及罚款额度。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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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陈水扁夫人吴淑珍二○○六年遭人检举漏报珠宝财产,后来向台当局“监察院”提出珠宝、首饰更正申报,总额为三百七十二万五千元(新台币,下同),“监察院”认为从申报内容看来已构成漏报行为,建议处罚,按规定,可处六万至三十万元裁罚,“监察院廉政委员会”今天将开会确定裁罚金额。

  当年陈水扁及吴淑珍一而再,再而三漏报财产,民进党前“立委”李文忠说,无论如何这是个错误,也于法不合,陈水扁一家已经不只一次在财产申报上有漏报情况,这不是一个好的示范。前“立委”林浊水当年也说,补救当然是亡羊补牢,但不必亡羊补牢更好。

  当年补报后,“府方”表示,更正申报主要包括手表两只(陈水扁)五十万元、钻石手表一只(吴淑珍)四十万元、钻石耳环一副(吴淑珍)八十万元、钻石手炼一条(吴淑珍)十七万五千元、珍珠项链一条(吴淑珍)五十万元等。“廉政委员会”昨原开会讨论此案时,因与会委员出席另外会议,最后没有定案,决定今早会议再确定裁罚金额。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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