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将以被告身份再传黄芳彦 若不到将依法通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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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方将以被告身份再传黄芳彦 若不到将依法通缉
2009年03月06日 09: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族洗钱案,三日将滞美不归的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依违反洗钱防制法改列被告。办案人员强调,近日内将以被告身份再发传票给黄芳彦,若再传不到,检方将依法对他发布通缉。

  特侦组早在去年十二月中旬,从吴淑珍哥哥吴景茂口中得知,黄芳彦涉嫌替吴淑珍保管十多颗五克拉裸钻及珠宝等。办案人员同月十六日搜索他的办公室及住所,仅在办公室及新光银行保险箱查扣一千一百万元现金,未发现任何珠宝或钻石;而黄芳彦则在去年十一月三日搭机赴美。

  特侦组一月二十二日以证人身份传唤黄芳彦未果,遂透过他昔日秘书,与黄芳彦取得联系,他向特侦组坦承曾协助吴淑珍藏放珠宝并供出藏放地点,还承诺二月底前会返台说明。不过,办案人员在二月十三日第二度传唤黄芳彦,他以“尚未处理完在美国事务,不克返台”为由,透过友人向检方请假。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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