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律师主张陈水扁夫妇供述笔录具有证据力——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吴淑珍律师主张陈水扁夫妇供述笔录具有证据力
2009年03月12日 16: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2日下午再度传唤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到庭,由于今天是最后一次程序准备庭,检辩双方攻防重点在证据能力,不同于陈水扁律师将证人、甚至被告笔录全部推翻,吴淑珍律师主张包括陈水扁及吴淑珍的供述都是具有证据能力。

  吴淑珍再度出现在台北地院,儿子陈致中仍是陪同她前来,一开始审判长蔡守训询问她身体有何不舒服?她说血压有偏低情形,蔡守训问她有无院方要注意的事情,吴淑珍说没有关系有医师护士在现场。

  由于今天是最后一次准备程序庭,检辩双方就证据能力是否有争点来争执,律师林志忠表示有关吴淑珍、陈水扁的笔录认为有证据能力,但共同被告马永成、林德训讯问笔录,因没有经过诘问,所以没有证据能力。

  特侦组检察官林嚞慧表示有关洗钱部分,被告吴淑珍及陈水扁不法犯罪所得共计五亿四百一十五万两千三百九十五元新台币及美金八百七十三万五千五百元。律师团对检察官证据能力提出质疑,包括证据力不足、有瑕疵等,其中有关陈敏熏给的一千万献金,不应算在不法所得,认为这一千万和陈敏熏入主台北101并没有对价关系,律师团申请未来实质审理时,希望能传陈敏熏到庭说明。庭讯近三十分钟,蔡守训发现吴淑珍身体似乎不舒服,在医师护士陪同下,也让她到第八法庭稍作休息。

【编辑:李娜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