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向欠薪俱乐部敲警钟 法人代表面临牢狱之灾
2013年06月16日 09:0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永军)近期,众多中超、中甲俱乐部球员到中国足协提起仲裁讨要欠薪,引起足协重视。利用昨天结束联赛工作会议,纪委会给各俱乐部敲响警钟,欠薪俱乐部法人代表将面临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足协还将从重处罚。
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利用会议给各俱乐部“普法”。王小平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22日下午发布并于23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就明确提到: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且造成严重后果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规定“数额较大”就可以追究有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数额在5000到两万以上以及拒不支付10名以上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到十万元以上的”均在处罚范围内。
【编辑:王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