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林不按规定穿鞋接罚单
2013年11月13日 11:29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王洋)昨天,中国篮协在官网公布了CBA新赛季首张罚单,北京金隅男篮后卫李学林因未按规定穿联赛赞助商指定用鞋而被通报批评,北京首钢俱乐部被核减联赛经费2万元。
篮协处罚通知称:“李学林违反《联赛官方手册》中有关联赛指定用鞋的规定,直接损害了联赛装备赞助商权益。根据《联赛官方手册》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二条,予以通报批评,并核减所在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
据了解,中国篮协在新赛季加大了对球员不按规定“穿鞋”的处罚力度,所有中国球员(包括港澳台)都要穿CBA赞助商指定的品牌球鞋,除非该球员购买了特殊名额,才能在特定的场合穿竞争品牌的球鞋。
本赛季,易建联、朱芳雨等13名球员被耐克公司买断,可以穿着该品牌征战比赛,而王治郅、丁锦辉、韩德君3名球员购买了特许贴标的名额,在比赛中可以穿遮挡了商标的竞争品牌球鞋,所有外援在穿竞争品牌球鞋时也要遮挡标志。
【编辑:王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