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内反兴奋剂酝酿改革 调查手段将成第三利器

2014年04月15日 16:51 来源:广西日报 参与互动(0)

  据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马向菲)国内反兴奋剂工作正在酝酿重要变革,调查手段将与传统的检查以及生物护照技术一起,成为同样重要的反兴奋剂武器。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赵健告诉记者,近年来国际反兴奋剂的潮流有所变化,过去检查是反兴奋剂最主要的手段,而现在通过信息、情报收集,对可疑人员进行调查,成为又一项重要的反兴奋剂手段,进入了兴奋剂控制工作的主流。因此,国内的反兴奋剂工作也有了相应改变。

  国际上,多位著名运动员从来没有出现过兴奋剂阳性结果,却在反兴奋剂人员细致调查之下露出马脚。近期最著名的案例就是美国自行车运动员兰斯·阿姆斯特朗。

  在国内,也有通过调查查处兴奋剂违规的先例,比如前些年发生的湖北女子举重队集体使用兴奋剂和鞍山体育学校给小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等恶劣事件。这类事件大多是反兴奋剂部门接到举报之后开展调查,并未形成机制,但今后,有针对性的调查有望成为反兴奋工作的常态。

  赵健说,反兴奋剂中心已经对机构进行调整,单立“法律事务与调查处”,以更好开展这项工作。

  在已成为反兴奋剂经典案例的“阿姆斯特朗案”中,美国反兴奋剂机构使用了比较专业的调查手段。

  法律事务与调查处负责人王新宅认为,现在使用兴奋剂手段愈发先进、隐蔽,相应的,调查手段也应该更加专业。他说,他正在研究学习公安和纪检的调查流程与手段,中心还将派出人员到中纪委的纪检人员的业务培训班学习。

  王新宅说,一直以来,海关、公安和药监等部门都给予了中心反兴奋剂工作很大帮助与支持,现在他期待着反兴奋剂中心与他们更多的“深度合作”,最急需的是与海关的进一步合作。

  他设想,比如,如果能从技术层面上实现与海关快速信息互通,那么中心可以及时锁定可疑的人员开展调查,同时也可向海关通报在调查中发现的可疑药品或者人员,将药品或人员堵截在国门。

【编辑:岳川】

>体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