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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商海再“中枪” 代言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2014年07月31日 13:43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不知道姚明是否为代言汤臣倍健而后悔了——北京消费者冯先生认为所购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虚假宣传,将药房及涉案产品代言人姚明一同诉至法院。这是姚明因代言汤臣倍健产品第二次成为被告。

  据悉,原告冯先生其实是一名专业打假人,曾作为原告和原告代理人参与过多起涉及汤臣倍健的诉讼。

  日前,姚明以其住所地在上海徐汇区为由,向法院申请将案件移送至该地法院审理。昨天上午,北京西城法院对姚明所提管辖权异议申请进行审理。上午9时,冯先生拉着小行李箱走进法庭。管辖权异议审理前,他将6瓶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产品宣传册等“证据”铺满桌面。他说:“作为姚明的球迷,我这是爱护他,不能让他被不良厂家蒙蔽。”

  冯先生在起诉书中称:北京某药房的销售人员称,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可对三高人群、心血管疾病人群、脑溢血、脑血栓、中风、动脉硬化、心脏病、老年痴呆、记忆力衰退及有老花趋势者有治疗作用,适合少吃海鱼或不吃海鱼人群。但原告购买使用后,发现该产品名不副实,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情况。他还认为,姚明作为产品代言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故将药房与姚明分列第一、第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第一被告退还货款88.2元,赔偿其损失264.6元、误时费9647.2元,共计1万元;姚明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2013年5月,就有一位哈尔滨市的消费者丛先生向媒体反映,其购买的汤臣倍健葛根提出物、左旋肉碱胶囊等产品,不仅食用后没有达到厂家和经销商所宣传的效果,更为严重的是,该产品经广东省珠海市质监局证明为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是非法生产销售并要求召回涉案产品。珠海市质监局曾回应称:“该公司(汤臣倍健)在我局立案调查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整改,并召回部分涉案产品,未造成危害后果……2013年3月21日依法对该公司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随后丛先生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诉讼到了法院,要求追究姚明的连带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失。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名人因涉嫌虚假广告被诉的案例有16起,在这些出问题产品中,保健品、营养品是绝对主流,相关的代言人多为娱乐界明星。

【编辑: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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