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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足协原副主席及一教练受贿为高考生加分被定罪

2015年03月17日 13:2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据鞍山市铁东区法院近日公布的消息,辽宁省鞍山市田径学校原校长、鞍山市足球运动协会原副主席孟宪森及鞍山田径学校外聘足球教练姜维平为高考生加分提供便利并从中收钱,一审分别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和有期徒刑6年。

  孟宪森、姜维平均出生于1968年。自2010年8月至案发前,孟宪森担任鞍山市田径学校校长、鞍山市足球运动协会副主席,姜维平则为鞍山田径学校的外聘足球教练,其长期受委托以“鞍山市田径学校”、“鞍山市足球运动协会”的名义组队参加比赛。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3年,受他人委托,经孟宪森同意,由姜维平为鞍山201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王某等4人报名参加全国足球学校杯比赛、辽宁省足球锦标赛。在组队参赛过程中,姜维平雇佣高水平运动员上场参加比赛,队伍获得名次后,将可以授予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申请分给未达到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这4名学生,并使4人顺利申请并办理了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享受2014年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可以加10分的资格。为此,孟宪森分得好处费2万元,姜维平分得5万元。

  这期间,姜维平还“单独行动”,利用上述手段为李某等另外14名高考生申请办理了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享受2014年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可以加10分的资格。为此,收受好处费21.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维平的行为,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孟宪森犯受贿罪,鉴于其主动到纪委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全部上缴了违法所得,免予刑事处罚。依法没收二人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记者范春生)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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