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沈阳日报:“超级丹”遇到“超级问题”

2015年06月18日 10:22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

  林丹遭禁赛!作为世界羽坛“全满贯”,林丹并没有脱离体制,却在赞助商方面“特权化”了。由于林丹个人赞助商与羽超联赛赞助商相冲突,他已经被禁止参加今年羽超联赛半决赛的两个回合比赛。150万元的租借费,青岛羽毛球队只租借到了林丹的人,却没有租借到林丹的技术。座上客的“超级丹”也很心焦,两场表演赛,为球迷签名合影,这都无法令林丹自己满意!

  本月,青岛羽毛球队是以租借形式签下林丹为其出征季后赛,合同期从6月3日至季后赛结束,薪酬是中国羽协封顶标准150万元。显然,青岛队高薪引进林丹就是冲着他的实力和名气,以及对最终冠军的志在必得!但赛前一纸禁令却让俱乐部希望落空。

  中国羽协禁止林丹上场,有其充分的理由。企业掏钱赞助联赛和国家队,自然不允许竞争对手出现在自己赞助的赛场上。林丹个人赞助的合同,据说达到上亿天价。国家队已经为他亮起绿灯,林丹个人赞助商和国家队赞助商也达成共识,林丹在国际赛场要穿着国家队统一战袍,但球拍、球鞋就可以是合作伙伴的,走下赛场那一刻,“超级丹”将穿着个人赞助品牌的服装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羽超联赛到了季后赛关键时刻,意外地推出新规,林丹不能采取遮盖球衣标识的方式出场,因此被禁赛。个人赞助商与国家队或联赛赞助商相冲突如何避免?如何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既然林丹已经享受了这个特权,那么联赛、国家队和运动员个人之间的利益,如何都能够得到兼顾?这真是“超级丹”遇到的“超级问题”!

  林丹不仅是头号羽毛球明星,他也是国内继姚明、李娜、刘翔之后,目前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运动员。就像青岛队总教练李卫国说的,在联赛季后赛阶段引进林丹,其实是一次“三赢模式”,一能大力推广羽毛球运动,二对球队的成绩也是帮助,更是对羽超联赛的一种宣传,增加了联赛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如今,常规赛还能出场的林丹,到了季后赛被中国羽协临时出炉的一纸新令禁赛,不仅是林丹个人以及俱乐部的损失,更是羽超联赛的损失。个人赞助商与国家队赞助商相冲突在国内或许是个例,不过,在国际体坛并不少见。比如世界杯上,国家队赞助商和球员个人赞助商的利益冲突;奥运会上,国际奥委会官方赞助商和运动员个人赞助商的利益冲突等等。这时,联赛组织者或是国家队一禁了之的作用就特别不可取,而是寻找让各方利益最大化的解决之道。

  在成熟的职业联赛中,鞋子、球拍等彰显运动员个性化的装备往往都由个人决定,比如NBA服装是统一的,但每位巨星的鞋子都由自己决定。就连国际奥委会也有意放宽在奥运会上,对运动员展露赞助标识的限制。

  中国职业体育联赛起步较晚,为了吸引赞助商,羽超、乒超联赛往往把俱乐部、运动员的权益一并打包招商,俱乐部和运动员的招商空间有限。林丹这件事也提醒有关管理机构未雨绸缪,设计更精准的规则,使各参与方更清楚如何保障己方利益,同时加快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客观地说,这种以牺牲俱乐部、运动员利益的打包招商方式,在联赛起步阶段对培育联赛市场有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联赛的发展,俱乐部以及一些大牌运动员拥有个人赞助商的情况会越来越多,这时就需要兼顾联赛各方的利益。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丁瑶瑶

【编辑:姜贞宇】

>体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