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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林被罚事件质疑再起 辽宁赛区罚单无纪委会公章

2015年07月26日 09:1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永军)前天,中国足协正式公布了对郜林以及辽宁盘锦赛区的处罚决定。不过记者注意到,辽宁盘锦赛区的处罚是在24日作出,且并非由纪律委员会作出,而是中国足协进行的处罚。此举遭到各方质疑。

  7月18日,郜林在辽足主场与球迷发生冲突。中国足协在21日由纪律委员会研究了该轮联赛违纪行为,其中郜林被停赛5场、罚款2.5万元。有媒体23日率先曝光罚单,随后引发各方热议,尤其是对足协纪委会未对辽足赛区进行处罚质疑声最大。前晚,足协官网公布6项处罚,其中对郜林的处罚以及对上海赛区球迷违纪等行为是在21日由纪律委员会加盖公章、纪委会主任王小平签字印发的处罚决定。而对辽宁盘锦赛区的通报批评,是在7月24日作出,且仅由中国足协加盖公章。

  足协的一系列行为遭到外界质疑。例如,纪委会作出的处罚按照规定是保密的,在公布前一天为何媒体能准确详细地报道?同一事件,为何两个罚单、处罚时间、作出处罚单位的主体不一样?有球迷在微博的质疑最具代表性,“这说明足协对郜林的处罚早就定了,且当时根本没有想处罚辽宁赛区。可能是最近舆论压力太大,中国足协才匆忙通报批评处罚。而且通报批评这样的处罚,无异于罚酒三杯。”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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