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着手修改转会规定 将进一步与国际足坛接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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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协着手修改转会规定 将进一步与国际足坛接轨
2009年02月06日 15:25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们正在制订新的运动员转会规定,今年联赛开始前将下发”,中国足协联赛部相关人员昨天表示。在大连实德、山东鲁能遭遇“抢人”事件后,俱乐部第一时间都想到了找“组织”,但是中国足协对于这样的局面已经无能为力。“他们自由转会的事实不可阻挡,其实我们在2008年的总经理会议上已经提醒过各俱乐部注意国际足联转会制度的变化,大家都没有当回事”,中国足协相关官员表示。

  按照以往的规定,如果没有原俱乐部和中国足协的国际转会证明,球员就不能为新的俱乐部出场比赛。但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国际足联新的转会规定中,已经弱化了国际转会证明这个概念。只要对方俱乐部向中国足协和球员原俱乐部提出需要国际转会证明,7天内两家必须给出答复,如果30天内不答复。对方俱乐部可以立刻为球员在本国或者地区足协办理临时注册参加比赛,等待国际足联的裁决。这个规定实际上最大限度保护了球员,球员可以不受转会纠纷的影响正常比赛和训练。

  “我们2008年总经理会议上曾经提出各俱乐部应该注意变化,当时只有鲁能俱乐部的韩公政询问了具体情况,但是没有更多表示”,中国足协官员透露。足协将责任推给了俱乐部,不过俱乐部也有话要说,“中国足协每年都有体测,如果不过关不能参加联赛。假如我们和一个队员签了3年合同,今后两年如果他不幸过不了体测,那我们不是白白给球员工资而不能使用”。连续发生中国球员自由转会事件后,足协已经开始研究今年的转会规定,“新规定会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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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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