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蒿俊闵们为啥要“造反”?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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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沈晚报:蒿俊闵们为啥要“造反”?
2009年06月25日 14:45 来源:辽沈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按天津俱乐部的官方说法,泰达球员的薪酬一般分“年薪制”与“月薪制”,像蒿俊闵这样的当红国脚享受的是最高等级的年薪制待遇,俱乐部待其不薄。

  不过,再高的酬劳终究要“落袋为安”,最终划到球员账面上的真金白银每每大打折扣。合同上虽然注明了球员的薪酬金额,但却又附加上诸多限制条款,比如待遇要与球队联赛名次挂钩、与球员上场时间挂钩,达不到标准就要按比例扣除。

  天津队上个赛季的战绩指标是联赛前六,今年就提至联赛前三,按天津队目前的综合实力,完成难度极大,简言之,所谓的百万年薪其实早在签约前就已经挥发掉1/4甚至1/3了。

  即便侥幸完成俱乐部的既定指标,但落实到具体球员身上,利润分成也多有不同。你有能力,未必就能跻身首发阵容,如果说联赛战绩还是个可以指望的硬性分红指标,那么后者,则弥漫着浓厚的人为因素。俱乐部、教练组完全可以决定球员的赛季命运,这就难免充斥“潜规则”。

  即便如此,球员还躲不过“第三关”,就是拖欠。有的俱乐部一年才发三、四个月的工资、奖金,俱乐部、老板欠钱正常,球员如期拿到自己全年的劳动所得反倒成了稀罕事,尤其对球员弱势群体不利的是,能够约束俱乐部的法规条款少之又少,似乎足协也隐约站在资方一边。

  只要你与俱乐部签了约,就等于签了一张“卖身契”,甚至脱离球队两年半(30个月),人身自由依然受俱乐部掌控,依然没有零转会的自由身。这很不公平,更不符合国际足坛的通行规则,但国内俱乐部仍我行我素。

  正因为这一纸合同的背后涵括着诸多的不合理、不公平,所以才有周海滨们的越洋跳槽,才有越来越多的球员们的“揭竿而起”!

  蒿俊闵们为啥要“造反”?这一事件已折射出目前国内足坛日益尖锐的劳资矛盾,球员们罢训、拒签,看似顶撞上司、冒犯权威,实际上却是自我法律意识的集体觉醒。

  中国足球的进步如果只能凭这种“非暴力不合作”方式得以缓慢前行,不能不说是一种莫名悲哀,但谁又能说,这种由点及面的抗争,不能起爆中国足球全面改革的内动源? 记者 张松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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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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