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刘飞人的"非人"待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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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刘飞人的"非人"待遇
2009年07月07日 14:33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养伤中的刘翔又露了一回脸,在华东师范大学初中版的《中国历史》教科书中,刘翔和王军霞等体育明星的图片及文字被选入教材。从雅典奥运会的民族英雄到北京奥运会的“逃兵”, 刘翔近一年来背负了不少“非议”,这次也不例外,有个别激进的网友直言:刘翔不配成为榜样。

  2005年上海市小学五年级的语文教材中,刘翔曾是课文《跨越新纪录》的主角,据说取代了革命题材《狼牙山五壮士》,破天荒地以“活人英雄”的形象进入教科书。当时也有争议,但总体上还显得“顺理成章”。

  为什么4年前和4年后,同样的人同样的事,却有不同的评价?

  有人会说:刘翔承载了太多中国人的期望,他是中国田径的图腾。好吧,中国第一个110米栏奥运冠军的身份,让刘翔无可质疑地成为中国田径的代表,这没错。但,刘翔能代表中国体育,能代表中国田径,总还要代表他自己,毕竟在脚上拉一刀的又不是你和我,毕竟历史教材讲究的是忠于历史。刘翔创造了历史,所以理所当然成为历史代表。刘翔配不配入选教科书?你说:呸,我说:配!

  指责刘翔是“逃兵”的人,也是一个逃兵。指责别人是种借口,因为我们习惯于塑造万能的“圣人”来满足自己不能万能的心理。记得雅典奥运会前刘翔在镜头前说:比赛对我来说,就是4枪。而不是外人所说的夺冠压力、金牌指标。雅典夺冠之后,正是刘翔一句:亚洲有我、中国有我,自此之后刘翔俨然成为国人的精神寄托,所以刘翔必须坚强,必须常胜,不能叫刘翔“飞人”,而应该叫刘翔“非人”。其实我们都很清楚,精神胜利法与精神蹂躏法都是一样的变态。我们在要求刘翔自强不息的同时,更要反省一下,自强不息的是否应该是我们。接受一个成功的刘翔,也要接受一个受挫的刘翔。

  现实就是,刘翔有复出的可能,也有退役的可能;复出之后有再现辉煌的可能,也有惨淡维持的可能。无论刘翔复出与否,都不能改变你我的生活,如果有人说刘翔去年的退赛是那么的轰轰烈烈,不如看看上海莲花河畔小区的12层高楼,那才叫倒得轰轰烈烈。

【编辑: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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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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