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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卡斯特”商标获赔3300余万元

2013年07月25日 13:52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浙江省高院7月16日宣布,法国企业Castel自2001年以来在生产销售的葡萄酒标签突出使用“卡斯特”标识,侵犯上海班提酒业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须赔偿3373万元。

  1998年,较早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班提酒业注册了“卡斯特”商标,2012年被国家商标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编辑: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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